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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时间:2026.07.0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173人
律师解析:
拆迁时,房屋产权归属怎么确定?有以下几种情况要了解。
若房屋做了产权登记,那登记的那个人就是房子的产权人。要是房子是夫妻婚后一起出钱买的,就算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通过继承得到的房子,从继承开始那一刻起,房子的产权就归继承人了。不过,如果遗嘱里有其他安排,那就按遗嘱来。
受赠的房子,如果已经办了产权过户登记,产权就是受赠人的;没办过户但房子已经实际交付,而且赠与人也没有撤销赠与,那受赠人按赠与合同也能享有房子的权益。自建房屋的话,建房的人就是产权人。
明确了产权归属,拆迁时就能确定补偿对象等事项。要是对产权有争议也别慌,可以先和相关人协商,大家坐下来好好谈。也可以找第三方来调解,让他们帮忙评评理。要是这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能去法院起诉,让法律来给个公正的结果,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后该房屋面临拆迁,小丽认为此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应两人共有,而小朱却觉得登记在自己名下,补偿应归自己。同时,小胡继承了其父亲的房屋,因父亲未留遗嘱,小胡认为房屋自然归自己,但其叔叔却主张也有继承权。此外,小静受赠小许一套房屋,已实际交付但未过户,小许反悔想收回房屋。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婚后共同出资购房,虽登记在小朱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应归两人共有。
2、小胡继承父亲房屋,因无遗嘱,依法律规定,房屋自继承开始时归小胡所有,其叔叔无继承权。
3、小静受赠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实际交付且小许无撤销赠与情形,小静依赠与合同享有权益,小许不能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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