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保险索赔精选解答 > 碰上车祸保险公司会不会先付医疗费

碰上车祸保险公司会不会先付医疗费

时间:2026.06.1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980人
律师解析:
1.车祸发生后,交强险中,若被保险人受害人受伤需抢救,保险人接交管部门通知并核实后,会及时给医疗机构付或垫付抢救费。
2.商业险一般无先行付医疗费的强制义务,部分保险公司会依情况,在被保险人申请且符合条件时预付。
3.保险公司应预付却未预付,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情况紧急时,受害人也可先垫付再索赔。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相撞,小李受伤严重需抢救。交强险保险人接到交管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却未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抢救费用。小朱投保的商业险保险公司,在小朱提出预付申请且符合条件下,也未进行预付。小李因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面临救治困境,与保险公司就医疗费预付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交强险,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受伤需抢救,保险人在接到交管部门通知并经核对后,有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本案中交强险保险人未履行该义务。
2、商业险虽通常无先行支付医疗费的强制义务,但在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并符合一定条件时,保险公司应预付,本案商业险保险公司未预付不符合规定。
3、小李作为受害人,因保险公司应预付却未预付,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先行支付医疗费,也可自行垫付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天津法律顾问韩旭主任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20 执业10
专长:

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8622835396

律师简介: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更多>
韩旭主任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天津南开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擅长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62283539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