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婚姻家庭咨询师优秀学员,并入选专业人才库。等 2项荣誉
19892823663
律师简介: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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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竞争费用不能下浮,一旦出现下浮的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若在招投标阶段发现,应判定投标文件无效;若在合同履行中发现,应及时纠正,按正确的费用标准执行,以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平性、合法性及顺利进行。

不正常竞争指经营者违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常见的包括混淆行为,如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商业贿赂,为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贿赂相关单位或个人;虚假宣传,对商品或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商业宣传等。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不当竞争行为致他人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先按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确定,难以计算则按侵权人获利确定。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难确定时,法院依情节判赔五百万元以下。赔偿含直接损失及制止侵权合理开支。恶意实施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数额基础上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

不竞争协议即竞业限制协议,其补偿有最低标准规定。当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却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义务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其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若该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后者支付。若协议有明确合法约定补偿标准,依约定执行。

认定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垄断协议,固定或变更价格等无正当理由的属横向垄断协议,固定转售价格等属纵向垄断协议。认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先界定相关市场,再看是否有以高价销售、拒绝交易等行为。另外,经营者集中达申报标准未申报或被禁仍实施,也可能构成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