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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9000是判几年

时间:2026.06.1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38人
律师解析:
1.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9000元,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2.按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3.司法解释表明,毁坏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算“数额较大”,9000元已达标。
4.最终量刑会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像自首立功、积极赔偿获谅解可从轻,累犯等则从重。
5.法院会依全案情况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矛盾,为泄愤,小朱故意毁坏小李财物,经鉴定财物价值9000元。小李报警后,小朱被警方控制。小朱对毁坏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认为自己是一时冲动,且愿意赔偿小李损失,希望能从轻处理。而小李坚持要追究小朱的刑事责任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小朱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达9000元,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最终量刑需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若小朱存在自首、立功、积极赔偿取得小李谅解等情形,可从轻、减轻处罚;若小朱是累犯等,则会从重处罚。法院将根据全案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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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55 执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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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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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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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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