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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三日的事故认定书可否进行复核

时间:2026.06.0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053人
律师解析:
1.对事故认定书及证明有异议,需在送达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若期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顺延至节后首日。
2.超三日提出复核,申请将不被受理且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3.若有新证据等特殊情况,可在后续赔偿等程序中就事故责任划分提异议,由法院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小朱对该事故认定有异议,但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第五日才想起要申请复核,于是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书面复核申请。小李认为小朱已过申请复核期限,不应再受理其申请,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应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且该三日为自然日。小朱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第五日才提出复核申请,已超过规定的三日期限。
2、超过三日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过,若小朱有新证据等特殊情形,可在后续赔偿等程序中提出对事故责任划分的异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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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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