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精选解答 > 电动车在人行道撞人是否需担全部责任

电动车在人行道撞人是否需担全部责任

时间:2026.06.02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881人
律师解析:
1.电动车在人行道撞人,不一定要负全责。人行道行人优先,电动车驶入本就违规,但责任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
2.若电动车驾驶人有超速逆行等过错致撞人,通常担主责或全责。
3.若行人自身有过错,如突然折返、玩手机不看路,行人也要担责,电动车驾驶人就不用负全责。
4.事故责任由交警依现场勘查等认定,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骑电动车在人行道行驶时撞到了正在行走的小丽。小朱称自己正常行驶,是小丽突然折返才导致碰撞。而小丽则表示小朱车速过快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就事故责任归属产生争议,都认为对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情分析:

1、在人行道上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小朱骑电动车驶入人行道本身违反通行规定。若小朱存在超速等过错行为,一般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2、若小丽突然折返存在过错,那么她也需承担一定责任,小朱则无需承担全部责任。事故责任最终需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进行认定,并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