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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侵权情况下举证责任归谁

时间:2026.05.31 标签: 损害赔偿 动物伤人 阅读:1310人
律师解析:
1.动物侵权举证责任因情况而异。饲养动物伤人一般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侵权人要证明损害事实、动物侵权行为以及二者因果关系,像狗咬伤行人,行人要证明受伤、被该狗咬伤及受伤因狗咬伤。
2.特定情形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减轻或免除责任。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可减轻责任,需证明被侵权人过错,如证明受害人主动挑衅狗。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致害,用绝对无过错责任,饲养人或管理人无免责事由

案情回顾:

小朱在路上被小静饲养的狗咬伤,小朱要求小静赔偿。小静认为小朱是主动挑衅狗才导致被咬伤,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称自己正常行走无故被狗攻击,小静则坚称小朱有挑衅行为。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害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小朱作为被侵权人,需证明自己受伤的损害事实、是被小静的狗咬伤这一侵权行为,以及受伤是因狗咬伤导致的因果关系。
2、若小静要减轻自己的责任,需举证证明小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即小静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小朱有主动挑衅狗的行为,否则小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害,不管小朱是否存在过错,小静都无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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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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