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电动车主担主责后,到底该不该给对方
交通费?
在交通事故里,如果电动车主被判定承担70%的
主要责任,对于是否
赔偿对方交通费,得看具体情况。按照《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要是事故让对方有了合理的交通费用,那
侵权的电动车主就得担责。也就是说,电动车主得按70%的比例,赔偿对方因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啥是合理的交通费用呢,一般是
受害人跟必要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花的钱。这些费用得有正式票据,并且票据得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对得上。像对方车辆受损没法用了,坐公交去处理事故、看病产生的费用,电动车主就得按比例赔。
不过,要是对方要的交通费用不合理,比如坐很贵的交通工具,或者费用和事故没关系,电动车主可以不赔这部分。要是双方就交通费赔偿谈不拢,有两个解决办法,一是找交警部门调解,二是去
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骑电动车与小胡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经认定小朱承担70%的主要责任。事故后小胡向小朱索要交通费,小朱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拒绝全部赔偿,双方就交通费用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若因事故导致对方产生合理交通费用,侵权人应担责。小朱承担70%主责,对于小胡因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需按70%比例赔偿。
2、合理交通费用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且与就医地点等相符。若小胡主张费用不合理,如过度使用高价交通工具、费用与事故无关,小朱可拒绝
赔偿不合理部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或
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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