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挂靠施工时,
工程款是否算
破产财产要分情况。
要是被挂靠企业破产,从法律形式讲,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是用被挂靠企业名义签的,发包人也把工程款付给它,表面上这工程款是被挂靠企业的财产。不过实际施工人投入了资金、材料和劳力,对工程款有实际权益。要是有足够
证据证明实际施工人才是真正的权利人,能排除被挂靠企业对这笔工程款的权利,那这工程款可能就不算破产财产。
而如果是实际施工人破产,因为工程是他们实际完成的,工程款本就是他们应得的收入,一般会认定为破产财产。但认定时要注意区分,哪些是实际施工人的应得款项,哪些是被挂靠企业的管理费等费用。
在司法实践里,法院认定挂靠施工工程款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会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情况、资金流向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来判断。要是遇到这类问题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挂靠小何的企业承接工程,工程完工后,小何的企业进入
破产程序。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到了小何企业账户。小朱认为自己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完成工程,该工程款应归自己,不属于小何企业的破产财产;而小何企业的
债权人则认为从法律形式看,工程款属于小何企业财产,应纳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案情分析:1、从法律形式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以被挂靠的小何企业名义签订,发包人也向小何企业支付工程款,外观上该工程款属于小何企业财产。但小朱作为实际施工人投入资源完成工程,对工程款享有实体权益。若小朱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真正权利主体,且能排除小何企业对该工程款的权利,那么该工程款可能不属于破产财产。
2、若进入破产程序的是小朱,工程款本质上是其应得收入,通常应认定为破产财产,但需区分小朱应得款项和小何企业的管理费等费用。法院会综合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情况、资金流向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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