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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怎么界定

时间:2026.05.2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087人
律师解析:
想知道一个人是不是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得从故意犯罪和刑事处罚两方面去判断。
啥是故意犯罪呢?就是行为人心里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就构成了故意犯罪。它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比如为了钱去故意杀人;间接故意就是不积极追求,但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像为报复在人多的地方纵火,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不管不顾。
刑事处罚就是违反刑法后要受到的制裁,包括主刑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能单独用。
那怎么认定一个人是不是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呢?第一步,得看他实施的犯罪是不是故意的,可以结合他的主观动机、行为时的认知等判断。第二步,要确认他有没有被法院判刑事处罚,这得看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只有同时满足故意犯罪和受到刑事处罚这俩条件,才能认定是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钱财,故意杀害了小胡,其行为被认定为故意犯罪。法院审理后,判处小朱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小朱认为自己不应被认定为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他觉得虽然自己杀了人,但当时是一时冲动,并非积极追求危害结果。而公诉机关则认为小朱为谋财杀人,属于直接故意犯罪且受到刑事处罚,应被界定为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案情分析:

1、从故意犯罪角度来看,小朱为谋取钱财故意杀人,主观上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发生,属于直接故意犯罪,符合故意犯罪的构成。
2、从刑事处罚角度来说,法院判处小朱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这是明确的刑事处罚,且有生效裁判文书。所以小朱同时满足故意犯罪和受到刑事处罚这两个条件,应界定为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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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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