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撤销执行后再
申请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两年。这个两年的起算点分三种情况:
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时间的,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结束那天起算;没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日开始算。
申请执行人撤销
执行申请后,要是在这两年时效内再次申请执行,法院会受理。这意味着,撤销执行申请不会让申请
执行时效中断或终止,时效还是按法律规定计算。
举个例子,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最后一天是某个时间,申请执行时效就从这天起算两年。在这两年里,申请执行人撤销了执行申请,之后又想再申请,只要没超过这两年时效,法院会受理。但要是超过了两年,
被执行人对时效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就会裁定不予执行。所以大家撤销执行申请后想再申请时,一定要注意时效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存在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胡向小朱偿还
债务,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为某时间点。小朱在申请执行后又撤销执行申请,一段时间后小朱想再次申请执行。小胡认为已过申请执行时效,不同意小朱再次申请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小朱撤销执行申请不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或终止,时效仍按法律规定计算。
2、若小朱在二年时效内再次申请执行,法院应当受理;若超过二年,小胡提出申请执行时效异议且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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