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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时间:2026.05.25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917人
律师解析:
生活中合同无处不在,要是遇到合同纠纷,怎么认定侵权责任呢?《民法典》合同编取代了原来的“合同法”,合同领域侵权责任认定规则主要如下。
第一,得有侵权行为。也就是当事人干了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事儿,像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得和约定不一样等。比如卖家没按约定交付合格产品。
第二,存在损害事实。就是一方的侵权行为让对方有了损失,有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财产损失如买家因卖家给的次品,生产停了造成经济损失;非财产损失可能就是违约带来的商誉损害等。
第三,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得有因果关系。也就是损害是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卖家提供的原材料有质量问题,直接让买家生产的产品不合格,遭受了损失。
第四,是过错认定。合同侵权一般用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故意或者过失犯错。但在一些特殊合同里,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比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要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担责,除非能证明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性质或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认定合同侵权责任,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若还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提供合格原材料。但小朱交付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小李生产的产品不合格,造成了生产停滞和经济损失,同时小李公司的商誉也受到一定损害。小李认为小朱应承担侵权责任,小朱则称自己并非故意,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

1、小朱未按约定交付合格产品,实施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存在侵权行为。
2、小李因小朱交付的次品导致生产停滞产生经济损失,且公司商誉受损,存在损害事实。
3、小李的损失是由小朱提供的不合格原材料直接导致的,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在一般合同中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小朱主观上可能存在过失;若此合同为特殊合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小朱不能证明是因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造成的,也需承担责任。综合考量,小朱应承担合同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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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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