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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虚假借贷怎么认定

时间:2026.05.2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74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遇到对方虚假借贷怎么办?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认定。
首先看借款必要性。要是家庭没啥重大开支,一方却突然弄出大额借款,还说不出合理用途,这就可能是虚假借贷。
其次看资金来源和交付方式。主张借款的一方拿不出资金来源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取款凭证等,或者大额借款用现金交付,还没有收条等证明,虚假借贷的嫌疑就很大。
再看借款时间节点。如果借款是在夫妻关系变差、准备离婚的时候发生,而且债权人是借款方的亲属、朋友,那很可能是为了在离婚分财产时多占份额而虚构的。
最后看借款合意。只有一方签字认可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也没追认,钱还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也可能是虚假借贷。
要是发现对方虚假借贷,另一方可以收集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审查判断,如果认定是虚假借贷,在分财产时会让虚构债务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准备离婚。小朱称在夫妻关系恶化期间向好友小胡借了一笔大额款项用于家庭开支,但家庭近期并无重大开支,小朱也无法说明资金的合理用途。小朱表示借款是以现金交付,却拿不出收条,且小丽对该借款毫不知情,事后也未追认。小丽怀疑这是虚假借贷,决定收集证据向法院提出异议。

案情分析:

1、从借款必要性看,家庭无重大开支,小朱无法说明借款合理用途,存在虚假借贷可能。
2、从资金来源及交付方式判断,小朱无现金交付的收条,增加了虚假借贷嫌疑。
3、从借款时间节点分析,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恶化准备离婚期间,且债权人是小朱好友,很可能是为多占财产虚构。
4、从借款合意考量,小丽不知情且未追认,借款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可能是虚假借贷。若法院认定为虚假借贷,财产分割时会对小朱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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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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