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车卖了没
过户,对方开车出了事谁担责?一般是实际使用人担责。《
民法典》明确,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
机动车,没办过户登记,出交通事故且是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受让人赔偿。也就是说,车实际交到对方手里了,出事后就该由开车的受让人赔钱。
但原车主也有风险。要是车辆是拼装的,或者已达
报废标准,原车主就得和受让人一起担责。而且出事故后,因为车辆登记的还是原车主信息,原车主可能会卷入
纠纷,得配合调查。
为免麻烦,原车主卖车后要及时催对方过户。要是对方拒绝,原车主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并保留好相关
证据,证明车已经给对方了。如果这样还解决不了,原车主可以去
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完成过户手续。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汽车卖给小许,车辆交付后却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小许驾驶该汽车发生肇事,导致他人受伤。受害者要求赔偿时,因车辆登记在小朱名下,找到小朱索赔。小朱认为车已卖给小许,应由小许赔偿,而小许则觉得小朱未完成过户也有责任。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之间已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且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
赔偿责任。本案中小朱已将车卖给小许并交付,所以一般应由小许承担赔偿责任。
2、若车辆存在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小朱可能要与小许
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因车辆登记信息仍为小朱,小朱可能会卷入相关纠纷并需配合调查。为避免麻烦,小朱应督促小许办理过户,若小许拒绝,小朱可书面通知、保留证据,仍无法解决可通过
诉讼要求小许履行过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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