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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未造成人员伤害应定什么罪

时间:2026.05.2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60人
律师解析:
投毒没造成人员伤害,通常也会按投放危险物质罪来处理。简单来说,投放危险物质罪就是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东西,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是一种危险犯,只要做了投放危险物质的事,而且这个行为够得上危害公共安全,哪怕没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这些实际后果,也算犯罪既遂。判断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得综合看投放物质的种类、数量,还有投放的场所和时间等情况。像在商场、学校食堂这种人多的公共场所投毒,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按照刑法规定,如果犯了投放危险物质罪,但还没造成严重后果,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投毒行为导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让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就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要是因为过失犯了这个罪,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大家千万要遵守法律,别做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事。

案情回顾:

小朱因与商场有矛盾,为泄愤在商场的饮用水中投放毒害性物质。商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未造成人员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商场报警后,小朱被警方控制。小朱认为自己未造成实际损害,不应构成犯罪,而警方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且该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也构成犯罪既遂。小朱在人员密集的商场饮用水中投毒,此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2、依据刑法规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小朱的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应在此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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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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