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关进看守所到最终
判刑,时间没有准数,会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下面分开说说不同阶段的时间规定。
侦查阶段,一般对嫌疑人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期没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像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上述期限到了还没侦查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若嫌疑人可能被判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前面延长期限到了还没侦查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要在一个月内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天。嫌疑人
认罪认罚且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十天内做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到十五天。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可能
判死刑或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最高法院批准。
总的来说,人在看守所到判刑,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超一年甚至更久。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侦查阶段,案件起初预计两个月侦查完毕,但因案情复杂,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了一个月。此后,
司法机关发现案件属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审查起诉时,该案件被认定为重大复杂案件,检察院决定延长十五日作出
起诉决定。审判阶段,法庭认为案件可能
判处死刑,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双方就整个流程所需时间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在侦查阶段,依据相关法律,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可延长一个月,四类特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符合对小朱案件的处理情况。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在一个月基础上延长十五日,本案适用此规定。
3、审判阶段,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小朱的案件也遵循了这一法律程序。所以整个流程符合法律规定,时间受案件性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