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担保合同里,
违约金数额可以由
当事人自己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大家既可以约定违约时给对方一定数额违约金,也能约定
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
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少,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增加;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损失高太多,当事人也能请求适当减少。在司法实践中,违约金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另外,担保合同是从合同,违约金约定不能违反主合同规定,也要符合公平原则。要是主合同没效,担保合同也会无效,违约金条款可能跟着失效。
所以,大家约定担保
合同违约金时,要多方面考虑,像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履行情况等,这样才能
保证合同公平,也方便以后执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要是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主合同,小胡为小李提供
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约定若小李违约,需向小朱支付高额违约金。后小李违约,小朱要求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小李认为
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小朱则坚持按约定执行。双方就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可自行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损失
赔偿额计算方法。本案中担保合同对违约金有约定,但小李认为过高,符合可请求调整的情形。
2、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院可依当事人请求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百分之三十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需确定实际损失,判断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
3、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其违约金约定不能违反主合同规定和公平原则。若主
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及违约金条款可能无效。本案需审查主
合同效力,以确定担保合同违约金条款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