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后,
赔偿一般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搞定。要是肇事车辆买了相关保险,法院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让保险公司承担
赔偿责任。
通常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不够的话,若车辆还买了商业三者险,就由商业三者险按
保险合同接着赔。要是还不够,才由
侵权人按法律规定赔。
但不是所有情况保险公司都赔。像驾驶人没驾照、
醉酒驾驶,被保险
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等,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后,有权向致害人要钱,商业险一般不赔。
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得按判决及时赔偿。要是保险公司不履行,权利人可以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大家开车要遵守
交规,不然出事故赔偿起来很麻烦,不在
保险理赔范围的就得自己掏腰包。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小胡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小朱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胡将小朱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提出小朱存在酒驾嫌疑,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小朱坚称未酒驾。最终法院依据相关
证据认定小朱未酒驾,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小胡的损失。然而保险公司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交通事故中,若肇事车辆投保,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
合同赔偿,仍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本案中小朱负全责,且无酒驾等保险公司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应按判决赔偿。
2、若保险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权利人小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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