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追认不能仅看一方是否提出异议。追认是权利人对无处分权人、无权
代理人等行为事后承认的单方表示。在合同里,追认通常要明确表达意思。
有些特定情况,法律规定没提出异议可能算追认。像无权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
签合同,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30天内追认,被代理人没回应,算拒绝追认。不过,要是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
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沉默也能当作一种意思表示。比如试用买卖,
试用期满买受人没表态,就视为购买。
但多数时候,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事先约定,单纯没提出异议不能直接认定合同被追认。
合同订立和效力认定看重意思表示的明确和真实,要是只凭一方没提异议就认定追认,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违背意思自治原则。
所以,判断没提出异议是否等于追认合同,要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综合确定。遇到这类问题拿不准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许委托小胡帮忙出售自己的一台电脑,小胡未经小许同意,以小许名义与小李签订了电脑
买卖合同。小李知晓情况后,催告小许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小许未作任何表示。小李认为小许未提出异议就是追认了合同,要求小许
履行合同交付电脑,小许则认为自己未明确表示追认,合同不生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本案中小许未作表示,应视为拒绝追认该合同。
2、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单纯未提出异议不能直接认定为对合同的追认。合同的订立和效力认定强调意思表示的明确性和真实性,不能仅凭小许未提出异议就认定其追认合同,否则可能损害小许的合法权益,违背意思自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