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两年
强制执行期过了,一般不能重新
起诉。
强制执行期限是
申请执行时效,不是
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之前就
纠纷起诉过,并且拿到了生效判决,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一事不再理”就是说,已经裁判且生效的案件,
当事人不能再起诉。
但申请
执行时效过了,
债权人的实体权利还在。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会受理。这时,如果
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异议成立,就会裁定不予执行;要是被执行人没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释明申请执行时效问题,也不会裁定不予执行。
所以,两年强制执行期过后别想着重新起诉了,可以试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看对方会不会提出时效抗辩。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两年强制执行期过后,小朱认为小胡仍未完全履行义务,想重新起诉小胡。小胡则认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小朱不能重新起诉。而小朱觉得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完全保障,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强制执行期限属于申请执行时效,并非
诉讼时效。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已获生效判决的纠纷,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所以小朱不能重新起诉小胡。
2、虽然申请执行时效已过,但债权人实体权利仍存在。小朱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受理。若小胡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且经法院审查成立,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若小胡未提出异议,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该制度裁定不予执行。小朱可尝试申请强制执行,看小胡是否提出时效抗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