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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同居后有没有资格分得财产

时间:2026.05.11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43人
律师解析:
长时间同居后能不能分财产、能分多少,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构成事实婚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事实婚姻有条件,得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得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在这种事实婚姻里,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要是分开了,就能分割共同财产。
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普通同居,同居期间共同的收入和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要是能证明是按份共有,就按各自出资份额分割;要是证明不了出资比例,就视为共同共有,这时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一起生活的时间等因素来合理分割。
还有,要是一方在同居期间有个人财产,像同居前买的房子,这就是个人的,另一方没资格分。
总之,长时间同居后分财产这事很复杂,得结合实际情况,还得拿出证据证明财产归谁、自己出了多少钱。要是遇到这类问题拿不准,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长时间同居,二人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一些财产。如今两人决定分开,对于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出资较多,应按出资比例分割财产;小丽则觉得既然共同生活多年,应平均分割。此外,小朱在同居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小丽认为自己也有权分割该房产。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丽构成事实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可进行分割。但从案情看,未明确表明满足事实婚姻条件,暂不按此处理。
2、若为普通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能证明按份共有的按出资份额分割,不能证明出资比例的视为共同共有,会考虑双方对财产贡献大小等因素分割。小朱称出资多,若能证明出资比例,应按比例分割;否则视为共同共有合理分割。而小朱同居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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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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