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来说,第二次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不用再交
执行费。
按照法律规定,
执行申请费是由
被执行人承担的。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通常不用提前交
执行费用。
法院会从
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里,扣除按规定该收的执行费。
简单讲,执行费是从执行拿到的钱里扣,不是让申请人来交。
2、不管申请人是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还是第二次甚至多次申请,执行费的承担规则都不会变。
只要之前没有要额外补交执行费的特殊情况,申请人就不用重复交。
不过,执行过程中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实际执行的金额比原来
申请执行的金额多了,超出的部分可能会按规定收执行费。
但这不是因为第二次申请才产生的费用,而是和执行金额的变化有关。
所以,正常情况下,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不用再交执行费。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存在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胡偿还小朱欠款。小朱首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款顺利执行到位,执行费从执行款中扣除。之后小朱发现小胡还有部分财产未执行,便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小胡认为小朱第二次申请应再次缴纳执行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时通常无需预先缴纳,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中扣除执行费。所以执行费是从执行所得款项中扣除,并非由申请人缴纳。
2、无论申请强制执行次数多少,只要之前无额外补交执行费的特殊情况,申请人无需重复缴纳。本案中若没有实际执行金额超过原申请执行金额等特殊情形,小朱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次缴纳执行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