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约金收取的时候要遵循
当事人意愿和公平这俩原则,情况主要分约定和法定这两种。
2、约定违约金体现了合同双方自己拿主意的权利。
在
签合同的时候,双方能自己商量好要是有一方违约了,得给对方赔多少违约金,或者商量出计算违约造成损失的办法。
一般情况下,只要这个约定没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对着干,也不违背良好的社会风俗,法律就会保护它。
要是有一方违约了,没违约的一方就有权利按照之前商量好的拿违约金。
不过呢,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高出太多了,违约的一方可以找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让他们把违约金降一降;
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少,没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
判断违约金是不是“高出太多”,一般要以实际损失作为参考,同时考虑合同履行得咋样、双方有没有过错、以后可能得到的利益等这些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衡量。
3、法定违约金就是直接由法律规定好的违约金。
在一些特定类型的合同里,法律会规定违约金的比例或者具体数额。
要是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就按照法律定的标准来收违约金。
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大多数时候还是以约定违约金为主。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何签订了一份
商品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小朱
逾期交付商品,需向小何支付违约金5万元。后来小朱确实逾期交付,小何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约定的5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小何为此次交易造成的实际损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涉及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受法律保护。小朱与小何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小何有权按约定收取。
2、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此案中,小朱若能举证证明约定的5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小何的实际损失,符合法定条件下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