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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有共同债务,离婚之后要怎么办

时间:2026.04.1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821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婚前共同债务需双方连带清偿,债权人能找夫妻任一方要全部欠款。
2.即便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已处理财产分割,不影响债权人向双方追债
3.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按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即债权人可找双方或任一方还钱,已担责方可依约定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因共同经营生意向小胡借款20万元。后小朱和小丽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小朱承担。但小胡找到小丽,要求她偿还全部20万元债务,小丽认为债务已约定由小朱承担,不应再找她。小胡则坚持小丽也有偿还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对于婚前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所以小胡有权要求小丽偿还全部20万元债务,即使小朱和小丽的离婚协议已对债务承担作出约定,也不影响小胡向小丽主张权利
2、若小丽偿还了该笔债务,她基于离婚协议可向小朱进行追偿,要求小朱承担这20万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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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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