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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延迟履行金应支付的数额是多少

时间:2026.04.12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934人
律师解析:
1.执行阶段延迟履行金分两类。
金钱给付义务方面,若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间履行,要加倍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算。
2.非金钱给付义务上,未在规定期间履行的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没造成损失的,由法院依具体案件定。
3.申请执行人计算和主张延迟履行金,要向法院明确申请,由法院审查确定数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向小朱支付欠款。判决生效后,小李未在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同时,另一案件中小胡与小丽的纠纷判决小胡需履行非金钱义务,但小胡也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且给小丽造成了损失。小朱和小丽都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延迟履行金。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李未按判决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其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小朱若要主张该延迟履行金,需向法院提出明确申请,由法院审查确定具体数额。
2、小胡未按判决履行非金钱义务且给小丽造成损失,应双倍补偿小丽已经受到的损失。小丽若想获得该迟延履行金,同样要向法院提出明确申请,最终由法院审查确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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