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致人重伤者坐牢后,
赔偿责任仍不能免。
刑事责任和
民事赔偿相互独立,
判刑不意味着不用赔钱。
2.
受害人因
犯罪行为人身受损,可通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
民事诉讼,要求致害人
赔偿医药费、
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3.坐牢是对
犯罪的制裁,赔偿是对受害人的补救。
受害人获赔权利受法律保护,若致害人不赔,受害人可
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因
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小胡重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
有期徒刑入狱服刑。然而,小胡认为小朱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自己因受伤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但小朱觉得自己已经坐牢受到了惩罚,不应再进行民事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相互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义务。小朱的犯罪行为致使小胡
人身损害,小胡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从法律原理看,坐牢是对犯罪行为的
刑事制裁,赔偿是对受害人
经济损失和
精神损害的补救。即便小朱服刑,也不能剥夺小胡获得赔偿的合法权利。若小朱不履行赔偿义务,小胡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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