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
当事人觉得
违约金太高,可让法院或
仲裁机构适当降低。
2.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状况、当事人过错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按公平和诚信原则衡量。
3.当事人要举证,证明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
通常违约金超损失百分之三十,可能算“过分高于”。
4.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情况调整,使违约金与损失匹配,保障守约方权益,避免违约方担责过重。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后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
违约金过高,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小朱称实际给小李造成的损失远低于10万元,双方就违约金是否过高及应否调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小朱作为主张方,需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约定的1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给小李造成的损失。
2、法院会以小李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小朱的过错程度以及小李的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违约金数额,以匹配实际损失,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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