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
偷税漏税可能构成
逃税罪。
纳税人用欺骗、隐瞒手段
虚假报税或不报税,
逃税数额大且占应纳税额超10%,判三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比超30%,判三到七年徒刑并处
罚金。
2.
公司犯罪,对单位判罚金,对主管和
责任人按上述规定处罚。
3.若补缴税款、
滞纳金并受罚,一般不追
刑责,但五年内有逃税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
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小李是财务主管。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两人决定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经调查核实,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要求公司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给予行政处罚。小朱和小李对处罚不满,认为税务机关计算有误。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能构成逃税罪。该公司的行为符合这一
构成要件。
2、若公司构成逃税罪,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朱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小李,按规定处罚。但如果公司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不过若小朱和小李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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