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如何分
时间:2026.04.0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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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离婚分割公司股权分情况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夫妻协商转部分或全部给非股东方,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方成公司股东。
2.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但愿同价购买,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若既不同意转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方成公司股东。
3.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一般可直接分割,分割考虑人合性等因素,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起诉,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朱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现两人决定
离婚,对于小朱持有的该公司
股权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同意将部分股权转给小丽,但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不过有的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有的则不愿意,小丽坚持要成为公司股东。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问题上,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一方可成为公司股东。本案中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对于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股权的股东,小朱和小丽应就转让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2、对于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股权的股东,视为其同意转让,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若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通常可直接分割股份,本案是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此规则。双方可尽量协商,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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