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债务精选解答 > 债权与债务归于同一人的特定情形是什么

债权与债务归于同一人的特定情形是什么

时间:2026.04.04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1.债的混同指债权与债务归于同一人。
常见情形有三种。
2.企业合并:
两个互有债权债务的企业合并为一,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债务归合并后的企业。
3.继承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继承其遗产,或债务人死亡,债权人继承其遗产,债权债务因归继承人消灭。
4.债权债务概括承受:
合同转让中,出让人将债权债务转给受让人,且双方互负债权债务时会混同。
原则上混同后债权债务消灭,但涉及第三人利益除外。
案情回顾:

小朱经营的公司与小李经营的公司互负债权债务。后来两家公司进行了合并,成为了一家新公司。同时,小胡作为债权人死亡,其债务人小丽继承了小胡的遗产。另外,小静在合同转让中,将自己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了小朱,而此前小朱与小静也互负债权债务。对于这些情况引发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消灭,各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公司合并属于企业合并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两个互负债权债务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时,原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和债务同归合并后的企业,所以他们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2、小胡死亡,债务人小丽继承其遗产,属于继承情形,债权债务因同归继承人而消灭。
3、小静将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给小朱且双方此前互负债权债务,发生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原则上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但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则除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