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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是否能够进行调解

时间:2026.04.04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108人
律师解析:
1.无效婚姻不可调解。
婚姻无效包括重婚、有禁婚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情况。
2.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对婚姻效力不适用调解,应依法判决,且判决作出即生效。
因婚姻效力基于法律强制规定,无法调解改变。
3.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调解,达成协议另制调解书;未达成的,法院一并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登记结婚后,小朱的朋友小胡发现小朱其实在与小丽结婚前就已和小静存在婚姻关系,小胡告知小丽此事。小丽遂向法院申请宣告她与小朱的婚姻无效,同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确定子女抚养权。小朱则希望法院对婚姻效力进行调解,维持他与小丽的婚姻关系。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小朱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小丽结婚,其与小丽的婚姻应被认定无效。法院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依法作出判决,因为婚姻效力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判定,不能通过调解改变效力状态。
2、对于小丽提出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达成协议,法院会另行制作调解书;若未达成协议,法院会一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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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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