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
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湖南五湖(岳阳)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18627521172
律师简介:邓园律师,湖南金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岳阳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被岳阳市司法局、岳阳市律师协会被授予“岳阳市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邓园律师,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工伤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邓园律师实务经验丰富,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宗旨,其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赢得广大客户的一致赞许和信赖。 联系电话:18627521172(微信同号),地址:岳阳楼区凯鑫金融中心十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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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案件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具体包括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以及复议机关不作为,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而起诉的这两类情况,当事人都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若三天复议时间已过,通常不能再申请复议。若对原决定仍有异议,可考虑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当异议之诉复议被驳回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权,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阐明理由和证据。若对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仍不服,还能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复议减轻改变时,原机关是否为赔偿义务机关需分情况。若复议决定减轻损害,原机关对其造成的损害部分负责赔偿,是该部分的赔偿义务机关;若复议决定改变原行为且减轻损害,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依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复议过程中一般不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已受理,则不得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