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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如何追加原配偶为执行人

时间:2026.04.01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46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想追加原配偶为执行人,要符合法定情形。
若生效法律文书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可向执行法院提申请。
2.申请时一般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
3.需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据材料,说明追加理由和依据。
4.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会裁定追加,不符合则驳回。
5.对裁定不服,双方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过程要依规依限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离婚后,债权人小胡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小朱的财产。小胡认为该债务属于小朱和小丽的夫妻共同债务,于是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加小丽为被执行人的申请。小朱则认为这是其个人债务,与小丽无关。双方就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可追加原配偶为执行人。小胡需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小朱和小丽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才能符合追加条件。
2、小胡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说明追加小丽的理由和事实依据。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小胡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会裁定追加小丽为被执行人;若不能证明,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3、若小胡或小丽对法院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整个追加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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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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