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轻伤分一级和二级,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判定。
2.不同部位
轻伤判定不同:
颅脑、脊髓损伤,头皮创口或瘢痕累计8.0cm以上是
轻伤一级;面部耳廓损伤,单个创口或瘢痕4.5cm以上、多个累计6.0cm以上为轻伤一级;听器听力损伤,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愈合属
轻伤二级;四肢损伤,一处创口或瘢痕10.0cm以上、两处以上累计15.0cm以上是轻伤一级,手功能丧失达一手功能4%是轻伤二级。
3.
故意伤害致轻伤构成
犯罪,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大打出手。打斗过程中,小朱用利器划伤小李面部,经测量,小李面部单个创口长度为5cm。同时,小朱还踢伤小李手部,导致小李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5%。小李
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并对小李的伤情进行鉴定。小朱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到
刑事处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小李面部单个创口长度5cm,已达到面部单个创口或瘢痕长度4.5cm以上的轻伤一级标准;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5%,也达到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的
轻伤二级标准。
2、小朱故意伤害小李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
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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