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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99与1的公司股份该怎么分

时间:2026.03.2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96人
律师解析:
1.夫妻离婚分割99与1的公司股份,若属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补偿或按比例分割;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判定。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向非股东方转让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他们有优先购买权。
不同意转让但愿买,款项作共同财产;既不同意又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3.若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一般不能分割,但婚后增值收益可能算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99%股份,小丽持有1%股份。离婚时,二人就股份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公司是自己婚前创办,小丽无权分割股份;小丽则主张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该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判决。可以由一方补偿另一方对应折价款,也可按比例分割股份。
2、因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其他股东权益,向小丽转让股份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股份,所得款项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3、若股份为小朱婚前财产,小丽通常无权分割,但婚后股份增值收益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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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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