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中一方违约
处罚过高时,
当事人能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适当降低。
2.
违约金要以违约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当事人过错等因素,按公平诚信原则衡量。
3.主张
违约金过高者要举证,证明约定违约金远超违约损失。
司法上常以实际损失30%判断是否过高。
4.法院或仲裁机构依具体案情裁量,受损方证明经营损失等,若违约金远超损失,减少诉求或许获支持。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若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高额违约金。后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该违约金过高,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双方就违约金是否过高产生争议,小朱称约定的违约金远超小李因自己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违约金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和诚信原则衡量。小朱若主张违约金过高,需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自己违约给小李造成的损失。
2、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判断过高的标准。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裁量,若小李能证明自身因小朱违约产生的经营损失或利益减少,而约定违约金远超此损失,小朱主张减少违约金的诉求可能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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