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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的继承权可不可以转给别人

时间:2026.03.2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78人
律师解析:
1.放弃的继承权不能转给他人,因为它基于特定身份关系,有人身属性。
2.放弃继承权是对自身继承资格和权利的处分,作出表示后就不参与遗产分割
3.放弃后,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4.放弃继承要在遗产处理前书面告知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
遗产处理后表示放弃的,放弃的是所有权。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是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尚未处理时,小朱书面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然而,小朱却私下与小丽商议,想将自己放弃的这部分继承权转给小丽。小李和小胡得知后,认为小朱放弃的继承权不能转给小丽,应按法定继承由他们三人分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继承权具有人身属性,放弃继承权是对自身继承资格和权利的处分。小朱一旦作出书面放弃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不再参与遗产分割,不能将放弃的继承权转给小丽。
2、放弃继承权后,该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规则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即小李和小胡继承。并且小朱若要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表示,若在遗产处理后表示放弃,放弃的则是所有权。所以小朱不能将放弃的继承权转给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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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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