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审提
精神损害赔偿,若对方同意二审一并审,法院会和其他上诉请求一起裁判。
2.若对方不同意,二审法院对新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审理,让
当事人另
起诉,这是保障审级利益,避免剥夺
一审诉讼权利。
3.若一审遗漏该请求,二审可依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则
发回重审。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纠纷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后小朱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小朱新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小李表示不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该新增请求,双方就二审是否应审理此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对方当事人(小李)不同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新增加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时,二审法院对小朱新增加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审理,并应告知小朱另行起诉。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防止剥夺其在一审中的举证、辩论等诉讼权利。
2、若二审法院经审查发现一审遗漏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此时法院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应发回重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