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官司处理
债务,先区分性质。
共同债务双方共担,一般共同偿还。
若
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各归各,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判。
2.共同债务含日常家用债,超日常但用于共同生活等且
债权人能证明的也算。
3.
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担,通常是一方超日常且未用于共同事务的债。
4.
诉讼中,主张方要举证,法院依
证据和法律认定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
感情破裂闹离婚,在
债务处理上产生争议。小朱称小丽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应属
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小丽则认为该借款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是自己的个人债务,应由自己承担。双方就该债务性质及偿还责任无法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个人债务通常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无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本案需判断该借款是否符合上述标准来认定债务性质。
2、在诉讼中,主张债务为共同或个人债务的一方需承担相应
举证责任。小朱主张是共同债务,小丽主张是个人债务,双方都要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债务作出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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