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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抢劫故意杀人判几年

时间:2026.03.21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040人
律师解析:
1.持枪抢劫又故意杀人,同时触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持枪抢劫是抢劫罪加重情节,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故意杀人的,重的判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的判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2.司法实践里,这类情况要么数罪并罚,要么按重罪处罚。
若为抢劫杀人,一般定抢劫罪,按加重情节量刑;抢劫后灭口杀人,则数罪并罚,可能判无期或死刑。

案情回顾:

小朱计划抢劫金店,他持枪支闯入店内,威胁店员交出财物。期间,店员试图反抗,小朱开枪将其杀害,随后抢走店内大量金银首饰逃离现场。案发后,小朱被警方抓捕归案。小朱的辩护律师认为应按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而公诉人认为小朱是以抢劫为目的实施杀人行为,应按抢劫罪加重情节处理。

案情分析:

1、小朱持枪抢劫并故意杀人的行为同时触犯了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据法律,持枪抢劫属抢劫罪加重情节,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本案中,若认定小朱是以抢劫为目的实施杀人行为,按司法实践通常以抢劫罪论处,适用抢劫罪加重情节的刑罚。若小朱是抢劫后为灭口而杀人,则应数罪并罚,最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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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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