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销售65万假冒
伪劣香烟,构成
销售伪劣产品罪。
若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
造假,销售金额50万到200万,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还会处销售金额50%到2倍的
罚金。
2.若该香烟侵犯他人
商标权,还触犯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按重罚规定定罪。
3.建议马上停止
违法,主动向
执法机关交代,争取
从轻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为谋取利益,销售假冒伪劣香烟,销售金额达65万。执法机关调查时发现,这些香烟不仅质量伪劣,还侵犯了他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小朱的行为引发争议,是按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理,还是考虑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何罪定罪
处罚成为焦点。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等,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
满二百万元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小朱销售金额65万的假冒伪劣香烟,已符合该罪
构成要件。
2、同时,其销售的香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又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此情况下,应按处罚较重的规定对小朱定罪处罚。建议小朱尽快停止
违法行为,主动向执法机关坦白,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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