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婚前把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有效,这在法律上算赠与行为。
完成
产权变更登记后,赠与生效,财产归对方。
2.不过有特殊情况。
若存在
欺诈、
胁迫等
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况,赠与人得知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能行使
撤销权。
3.若赠与附条件,对方未达成条件,赠与人也能
撤销赠与。
总之,通常有效,但特定情形
可撤销。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准备
结婚,小朱在婚前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登记到了小丽名下。然而婚后小朱发现,小丽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有重大
债务的情况,小朱认为自己是在被欺诈的情况下将
房产赠与小丽的,于是小朱想要撤销对小丽的房产赠与。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婚前把财产写对方名字可视为赠与行为,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赠与生效,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对方。本案中小朱将房产登记到小丽名下,若不存在特殊情况,该赠与有效。
2、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小朱发现小丽婚前隐瞒重大债务,认为自己受欺诈,符合可撤销的法定情形,若能证明欺诈事实,小朱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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