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未
领结婚证的婚姻是
同居关系,其
房产纠纷有不同
处理方式。
2.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通常归登记方。
若另一方有
出资证明,可要求返还出资款和增值。
3.登记在双方名下,按
共有财产处理。
能协商的按协商结果,协商不成可
起诉。
4.法院分割会考虑出资、贡献等因素。
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归出资方,双方出资可能按比例分割。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未领结婚证便共同生活。期间,二人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
购房时小丽出资20万,有转账记录为证。后两人
感情破裂,对该
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所有;小丽则主张自己有出资,应获得相应份额。双方协商无果,小丽遂
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1、因小朱和小丽未领结婚证,他们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此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小朱所有,但小丽有出资证明,可主张债权要求返还出资款及相应增值。
2、法院在处理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等因素。小丽有20万的出资转账记录,其出资事实明确,法院可能会判决小朱返还小丽出资款及相应增值部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