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司法鉴定精选解答 > 故意伤害发生后什么时候可做伤情鉴定

故意伤害发生后什么时候可做伤情鉴定

时间:2026.03.18 标签: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 阅读:1261人
律师解析:
1.故意伤害案中,伤情鉴定时间因情况而异。
以原发性损伤鉴定的,受伤后就能鉴定;以损伤并发症鉴定的,要等伤情稳定后进行。
2.涉及容貌、听力、视力功能损害,90日后鉴定。
特殊情况可依原发性损伤及并发症出鉴定意见,并说明“可能后遗症、并发症及鉴定时效性”。
3.公安受理伤害案,24小时内开伤情鉴定委托书,让被害人去指定机构鉴定,保证鉴定准确,为案件处理提供可靠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冲突,小朱将小李打伤。公安机关受理该伤害案件后,按照规定在24小时内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小李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而,对于伤情鉴定时间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以原发性损伤为依据,伤后就进行鉴定;而小李觉得自己可能有损伤所致并发症,应在伤情稳定后再鉴定。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需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所以小朱和小李的观点在符合对应条件下都有一定合理性。
2、对于像容貌损害、听力视力等功能损害,应在损伤90日后鉴定,特殊情况可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要对“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并发症及鉴定的时效性”说明。此案件应依据小李实际受伤情况确定合适的鉴定时间,以确保伤情鉴定准确,为案件处理提供可靠证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