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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户房产给已婚子女算共同财产么

时间:2026.04.2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43人
律师解析:
1.父母过户房产给已婚子女,是否为共同财产分情况。
2.若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如签赠与协议写明归子女个人,这就是子女个人财产
3.若没明确表示,婚姻期间受赠财产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房产也会被这么认定。
4.为避免纠纷,父母过户房产时最好书面约定赠与对象,保障各方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的父母将一套房产过户给小朱。小丽认为该房产是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小朱觉得父母是想把房子单独给自己的,只是没说清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对该房产的归属问题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父母明确表示房产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比如通过赠与协议写明该房产只归子女个人,那么此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本案中小朱父母未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小朱,所以从法律认定上存在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
2、为避免类似纠纷,父母过户房产时最好明确赠与对象,可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以保障各方权益。小朱父母若想房产只归小朱,应及时补充相关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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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婚姻家庭罗冰霜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015 执业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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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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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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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十佳优秀律师等 7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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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罗冰霜律师,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委会成员,婚姻家事部部长。 荣誉:宜宾市首届十大精英律师、宜宾市十佳优秀律师、宜宾市首届青年检察官 青年律师辩论赛优秀团队优秀辩手,宜宾市首届十佳代理词获得者。 社会职务: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发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特邀委员, 宜宾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委员, 宜宾市女律师讲师团成员, 宜宾市年轻一代商会监事, 宜宾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宜宾市律协婚姻与家事、妇女与未成年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2011年从事律师行业起,十余年执业期间,罗冰霜律师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关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非诉讼(含专项法律服务、股权收购、并购、股权转让、公司资产转让、法律尽职调查、拆迁)、民商事案件近千件、婚姻离婚类案件100余件、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含工伤)案件、各类刑事案件(其中多起公安机关撤销、不起诉或缓刑案件、国家赔偿案件)。 罗冰霜律师有在政法部门工作的丰富经历,在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经常参与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和宜宾市交通广播“律师在线”栏目。不时向“华西都市报读本”和“宜宾晚报”“新三江周刊”等刊物就社会热点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执业信念承诺:做一名有温度,深度,高度,宽度的“四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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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冰霜律师,已执业13年,执业地区为四川宜宾,认证执业律所是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990921905,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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