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要共同偿还。
离婚时,先以
共同财产清偿,若财产不足或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符合以下情形会认定为
共同债务:
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债务,像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
3.分割债务会考虑债务性质、用途和双方经济状况。
法院判决仅约束夫妻,
债权人可向双方
追债,一方多承担后可追偿。
案情回顾:小丽和小朱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朱因经营生意向朋友小胡借款用于扩大经营规模。后小丽和小朱离婚,在分割债务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该债务是其经营产生,自己应多承担。而小丽觉得这是为家庭经济共同努力所负债务,应共同平均承担,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这笔债务是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应先用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法院在判决债务分担时,会考虑债务性质、用途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但法院的判决仅对小丽和小朱有约束力,小胡作为债权人,仍有权就该夫妻共同债务向小丽和小朱双方
主张权利。若一方承担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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