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能否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诉求
时间:2026.03.09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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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第三人不能直接要求
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讲究自愿和相对性,主
要约束仲裁协议的双方。
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是
仲裁案件当事人。
2.若第三人因不可
归责于自身的原因没参加仲裁,且有
证据证明生效仲裁裁决有误,损害自己权益,可在知道权益受损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3.法院审理后,请求成立就改变或撤销原裁决;请求不成立则驳回。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小胡认为该仲裁裁决的部分内容错误,损害了自己的民事权益,但小胡并非该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小胡以自己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仲裁为由,向作出裁决的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该仲裁裁决,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仲裁遵循自愿原则和相对性,仅约束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仲裁案件的当事人,第三人不能直接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诉求。
2、但本案中,若小胡能证明自己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仲裁,且有证据证明发生
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并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
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若小胡请求成立,应改变或撤销原裁决;若请求不成立,则驳回其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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