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欺诈撤销时效是,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
2.重大误解的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未行使
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3.受
胁迫者,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4.自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5.撤销权消灭后,受
欺诈方不能再以合同欺诈撤销合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签订了一份商业
合作合同。之后小朱发现小丽在
签订合同时存在
欺诈行为,隐瞒了重要信息。小朱得知此事后,并未及时行动。直到签订合同两年后,小朱才打算以合同欺诈为由撤销合同,小丽则认为小朱已无权撤销。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合同欺诈撤销时效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2、本案中,小朱在知道小丽欺诈行为后未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且从签订合同起已过两年,其撤销权已然消灭。所以小朱不能再以合同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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