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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选择放弃法定继承权

时间:2026.03.05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470人
律师解析:
1.法定继承权可选择放弃。
继承开始后,若要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没表示则视为接受。
2.书面声明能避免后续纠纷,放弃后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无需清偿。
3.放弃必须是真实意愿,受欺诈胁迫作出的放弃表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
4.放弃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放弃行为可能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去世、继承开始后,遗产尚未处理。小李为独占遗产,胁迫小朱签署放弃法定继承权的书面声明。小朱无奈签署。之后小朱了解相关法律,认为自己受胁迫签署声明并非真实意愿,要求撤销该放弃行为,与小李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小朱签署了书面声明,形式上符合放弃继承的要求。
2、但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朱是受小李胁迫作出放弃表示,其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行为。并且放弃继承权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本案中小李胁迫小朱放弃以独占遗产,若法院认定该行为损害了小朱权益,小朱放弃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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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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