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需用全部财产偿还
债务,并非只看
注册资金。
若
赔偿超注册资金,公司财产够赔就用现有财产支付。
2.若公司财产不够赔偿,
债权人能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清查处理资产,按顺序偿债。
3.股东未足额
出资、
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范围担责。
若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损及债权人,需
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成立一家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小丽
签订合同,因违约需赔偿小丽80万元。公司现有财产6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金。小朱等股东认为只需按注册资金50万元赔偿,而小丽要求用公司全部60万元财产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而非仅以注册资金为限。所以本案中公司应使用现有60万元财产支付赔偿款,小丽的要求合理。
2、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赔偿债务,如公司财产仅40万元,小丽可向法院申请
公司破产清算,法院指定管理人对公司资产清查处理后按法定顺序
清偿债务。
3、若小朱等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小丽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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